二手房政策_重庆二手房政策
1.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是什么
、二手房房产交易税新政策是什么
1、 正常过户
(一)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四)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房产契税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五)其它税费
如交易手续费、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配图费、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2、 赠与过户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此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中“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废止。
二、 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都不需缴税
二手房的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以上是我对二手房房产交易税新政策的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二手房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需要缴纳税费的,只有过户和赠与过户才需要缴纳税费。
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是什么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等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一、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是什么
1、在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中规定,对于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二手房交易卖方的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他证件;
2、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6、买卖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
7、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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