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政首周 二手房网签量环比增速几近腰斩

2.指导价落地一年,深圳有学区房挂牌单价相较最高价时跌近半

3.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通报批评Q房网,暂停二手房网签

4.深圳半年内9次调控楼市,这一举动时放出了什么信号?

5.深圳房价下跌,成交量暴跌70%,楼市降温会带来哪些影响?

6.请问一下,在哪里能查到深圳二手房或者房屋的成交记录?谢谢。

深圳市二手房成交数据2024年10月_深圳市二手房成交数据

730万元能做什么?一辆兰博基尼小牛,一线城市较好地段一套面积不小的房子,或在二三线城市的核心地段置业。而在深圳(楼盘),这只是一笔二手房的违约金。

“这笔违约金,刷新了深圳二手房违约金纪录。”中原地产华南区总裁李耀智表示,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印象中深圳历史上价格最高一笔二手房交易是2017年南山华侨城的一套别墅,成交金额在3亿元左右,而此前深圳二手房违约金最高也就五六十万元。

5A景区内的别墅群

据了解,涉事物业所在楼盘为观澜湖高尔夫大宅,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建筑年代2005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别墅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点观澜湖内,深圳与东莞(楼盘)交界处。园区内,多处别墅外墙已被围挡起来,业主还在装修中。但同时也有不少别墅仍是毛坯状态,无人居住,杂草丛生,看起来已闲置多年。

据中介介绍,目前该片区有观澜湖翡翠湾、观澜湖高尔夫大宅、黄金岭等独栋别墅在售,毛坯、精装修均有,成交均价为7万~11万元/平方米左右,总价从千万级别到上亿元级别不等。

“私家泳池,花园可停飞机,世界豪宅典范,家在半山腰可看山看湖……”中介滔滔不绝,“目前别墅入住率还可以,大概有50%左右,业主多是企业家或公司高管。也有业主买来投资的,目前有套毛坯别墅在售,是客户10年前4000万元左右买的,如今挂牌价7000万元。”

“现在这一区域别墅挂牌量不少,其中面积相对较小、总价较低的独栋项目挂牌量超过200套。”对于成交量,中介笑称,“肯定不如普通住宅,太高端的项目交易更像是在等待有缘人出现。有诚意的客户看一眼就能成交。今年行情并不好,前几天才成交一套上亿元的别墅。可可全款,如果一次性付款一套大概可以优惠三四百万元,分期的话优惠就少些。”

一审判决:买方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发现,涉事物业在区域内就价格和品相而言,并非顶尖水平,然而为何会诞生天价违约金?据记者了解,2018年1月,对于这套别墅,甲方(卖方)乙方(买房)约定一次性付款,转让成交价7300万元。

而近日,审理这起案件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涉案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原告(买方)为违约方,被告(卖方)为守约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方反诉要求原告方支付赔偿金有合同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最后被告反而告赢了原告。

记者辗转访到了本案的被告方代理方信荣(沈阳)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宋晓锋,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1月15日,原告方(买方)、被告方(卖方)签订居间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起3日内交付定金365万元,2018年2月13日之前交付3435万元。随后,买方于2018年2月13日支付了200万元,次日支付了1400万元,累计支付1965万元,之后再也没给过。后来,卖方用包括发函、微信等形式向乙方几次督促付款,均未收到。

2018年3月,卖方通知买方解除合同。随后,卖方在解除合同后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

2018年4月27日,买方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1460万元(交易款项的20%),随后买方又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退房款1965万元,支付违约金1460万元,居间费32万元。买方的起诉理由是甲方构成了一房二卖,并购成了违约。

宋晓锋告诉记者,在接到诉状后,卖方就提起了反诉,要求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1460万元,理由是乙方构成了根本违约,未按照合同在约定日期内支付购房款项。

负责此次案件的另一名卖方代理律师张茂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买卖双方在第三方代收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随后,乙方以第三方代收不安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宋晓锋告诉记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接收款项是由第三方代收,买方也通过第三方向指定第三方付款。在支付购房款的过程中,乙方要求变更收款方式,甲方不同意,但在实际付款过程中,乙方强行要求变更,与合同约定不符,这也最终导致了甲乙双方协商不一致。

张茂荣向记者表示,约定第三方代收款是符合双方约定的,找人委托代收款,这个是不违法的。

而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原告拒付购房款的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纳。

卖方律师:买方可能上诉

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二手房买卖交易违约,深圳法院普遍判10%的违约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根据合同,由于原告应于2018年2月13日支付第一期购房款3435万元至被告指定账户,但截至当年2月14日,原告仅支付了定金265万元及第一期部分购房款1600万元,构成违约,被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向原告寄送解除合同的函件符合合同约定,涉案合同函件妥投时已经解除,被告向第三方出售房产未违反法律规定。原告关于一房二卖的答辩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本预案不予纳。

对于案件后续,张茂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案件的判决尚未生效,如果对方不服判决,可以有15天时间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目前上诉期还没有过。

张茂荣表示,对方可能会提出上诉,也可能庭外和解,但其认为法院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

随后,记者拨通了原告方(买方)代理律师的电话,对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访,记者问及是否会上诉,该律师表示要看委托人的意思。

张茂荣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对方上诉的消息。

后续,《每日经济新闻》将持续关注该的最终审判结果。

新政首周 二手房网签量环比增速几近腰斩

都传说要升级调控,现在决定好就赶紧交定金,以防万一。”证券时报记者在罗湖区渔民村片区调查时,多次听到这句“熟悉”的对白。

进入7月份,全国楼市调控的“画风”突变,包括杭州、东莞、宁波等房价有所上涨的城市开始出台房地产约束性调控政策。今年上半年,深圳楼市的表现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市场也传言深圳楼市调控即将升级。只是,调控的靴子没落地,二手房市场交易就再次被“搅动”起来。

“敏感体质”的深圳楼市

“这套房子面积小,价格也没什么空间,145万可以的话立马约业主过来签合同,万一调控升级了交易税费肯定要涨,像您这种情况还不一定能买房了。”记者跟随刚把户口调入深圳的罗华来到罗湖区渔民村,房产中介张经理不断以“调控即将升级”为由,催促买卖双方成交。此外,记者致电深圳福田香蜜湖片区,南山科技园片区的多位房产中介,大多数房产中介都会提及调控升级的传闻。当然,也有房产中介很笃定的说,“调控暂时不会升级,但该买房还是早点买。”

据张经理介绍,关于楼市升级的传闻最早始于6月底的最后几天,这几天看二手房的客户明显增多。无独有偶,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市场传出有关调控升级传闻的时间大概就在上周末。

从成交数据来看,有关调控升级传闻的“威力”十足。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上周关于深圳市即将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的传言被有意识扩散,不负责任的催动楼市成交紧迫氛围,误导短期内二手房周网签数据环比上涨40.7%,达到3893套,延续了连续4周的上升态势。由此可见,有关调控升级的传言已经导致一些二手房购房者加快入市的步伐。此外,今年上半年深圳楼市二手房合计成交44000套,其中6月成交量达到10594套,创近4年以来的月度新高。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深圳楼市就是个“敏感体质”,但凡有个信号深圳楼市就能“烧起来”。张经理也回忆,2015年3月30日就是深圳楼市历史上最为明显的分水岭。当年3月30日楼市调控放松后,成交量立马激增,更有不少业主坐地起价,引发了一波轰轰烈烈二手房业主反价潮,当年“330”政策这把火更是让深圳楼市烧了整整一年。如果调控趋严,深圳楼市的成交也会在政策出台前急速放大,随后进入平静期。

不过,让罗华和多位受访的购房者感到焦虑的是,南山、宝安等西部片区是引领本轮深圳房价上涨的先锋,价格之高让他们难以接受,但这轮涨价风似乎已经向东吹到罗湖和龙岗区,相关片区的成交量也明显放大。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深圳各区的二手房成交中,环比涨幅超过30%的就是罗湖和龙岗区。而在龙岗区的一个大型二手房小区,有业主告诉记者,小区还传出有业主倡议大家集体上调二手房报价。记者在各大房产中介APP发现,目前该小区的二手房报价多在每平方米4万到6万元不等。其实,类似的在此前也时常传出,深圳市住建局曾表示,深圳正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包括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广告、发布虚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楼市等行为。不过,罗华也感到有些无奈:相对于南山、宝安、福田等热点片区的二手房价来说,这里的二手房“提价”即使是真实的行为,也已经相对“温和”。

过热城市,收紧政策概率较大

对于楼市调控升级的传言,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今年上半年来房地产市场上有少数炒房人群,有意识地通过网络舆论,营造楼市追涨氛围。广大消费者应客观、理性、全面地了解房地产市场情况,切勿相信非官方发布的小道消息。

记者梳理发现,近几个月来深圳楼市的监管不仅包含一二手房市场,而且监管的范围和力度也越来越大。不过,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通过货币性、行政性等手段压制需求来稳定楼市,这只是“扬汤止沸”,是治标手段,是阶段性的策略,而从供给侧入手,深切改善供需失衡的问题,这才是“釜底抽薪”,是治本手段,是长期性的策略。

而在近日,国内多个城市就开始收紧楼市调控措施,包括宁波、杭州和东莞,这几个城市都是今年上半年房价涨幅较为明显的城市。诸葛找房分析师王小嫱表示,上半年在疫情冲击下,国内楼市政策以供给端利好为主,部分城市出台需求端刺激政策,但出现被撤回的现象。7月伊始,接连几个城市出台调控收紧,遏制房价上涨的政策,市场热度高是政策出台的主要原因,预计下半年整体政策的风向延续温和的窗口期,政策继续在供给端展开。城市间“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持续深化,上半年市场过热城市要警惕风险,出台调控收紧的政策概率较大。

指导价落地一年,深圳有学区房挂牌单价相较最高价时跌近半

从3月的魔幻上涨到7月的重拳调控,深圳楼市今年的闹剧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终结。

新政的效果立竿见影,一夜之间,不少人的购房资格没了,还有不少人首付比例和税费提高了。买房突然被打乱,购房需求骤减,中介和新房销售签下的单子也变少了。新房、二手房市场都没了前几日的狂热氛围。

3年落户+社保,令大约30%的购房者失去了资格,市场带访和成交明显下滑,更关键的是,房价上涨的预期被扭转,楼市运行的逻辑被改变,不少炒房客被新政堵在了门外,拿着房票的人有底气了,楼市进入了买方市场,从狂热走向平静。

但此次新政,并不能让深圳一劳永逸。严厉的调控,短期内能够遏制房价上涨的预期,但只有从根源入手,解决深圳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稳楼市”才有可能实现。

新政来“降温”

“一觉醒来没了买房资格”,新政对市场最大的打击,是买房人突然变少了。

新房市场上,华强城、华润城四期、沙井海岸城、中海寰宇时代等几个网红盘,都在紧急盘点之前到访或扫街的客户,看看还有多少有购房名额。

吴静是一名炒房客,为了“打新”,她加了好几个购房群,和两个朋友同时关注着好几个网红盘。原本目标是远洋天著,新政出来以后,两个朋友没名额了,自己首付也不够了。

根据新政,热点楼盘摇号要“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和个税或者社保年限长的”,这也意味着,不少刚需客手里拿的都是优质房票,上车机会大大提高。

刚需买房人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新政出台当天,华润城四期讨论群里有买房人表示:“昨天已经被润四劝退怕陪跑,今天突然又觉得很有机会。”语气里是藏不住的欣喜。

不少有资格的买房人表示,也准备去新盘碰碰运气,毕竟手里拿着房票的人不多了,买到网红盘也不是没有可能。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7月13日-7月19日深圳新房住宅共成交873套,环比下降8.0%,看起来降得不太多,是因为之前积累的成交释放;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表示,新房市场观望情绪浓厚,预计短时间内交易量会明显下降。

人们不再热衷于“打新”,二手房更是“凉凉”,中介们都没生意了。房产中介小赵说,“平时周末可以签个两三单,现在就只是问的多。”他认为,二手房在未来几个月成交量会明显下滑,生意会越来越不好做。

之前牛气冲天的二手房业主放低了姿态。中原地产中介小张告诉记者,新政落地前,客户看中房子后,不少业主会临时反价,涨20万、50万都很常见,还有小区业主集体涨价的。但现在,很多二手房业主主动下调了房源报价。

比如南山区诺德日花园,已经有业主在新政当天,把挂牌价从960万降到900万;宝安区苹果园的业主原本报价760万,新政第二天降到739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高价盘跳水一定会有。比如,前期加杠杆买房的投资客,账面浮盈还比较可观,对后市悲观,想趁着高价出货。深圳房价去年以来到现在,均价涨了1万元,光涨幅就是长沙的房价水平。降价几十万上百万表面看损失挺大,其实是“挤水分”。

在这种氛围下,二手房市场成交惨淡,网签量呈“断崖式”下滑。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新政发布一周(7月13日至19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为5143套,环比大跌48.7%。

深圳多个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市场供求关系有了重大改变,房价还会上涨的预期被扭转了,楼市开始进入买方市场。

并非一劳永逸

靴子重重落地,给市场带来的动荡不小。所有人都在关心,深圳楼市何去何从?房价还会继续坚挺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次政策有力打击了投资需求,预计部分投资客很可能开始离场,若政策在收费、购房资格、信用贷等方面严格执行,深圳有望开始进入调整周期。

过去深圳楼市领先北京、上海的行情将告一段落。预计深圳未来半年,投资比例将暴跌,房价将开始一轮明显的下调,跌幅在5%以上。

李宇嘉预测,深圳楼市交易下半年将明显降温,房价也会有所下跌,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交易的房子,价格可能下降。此次政策的调整周期最短1个月,最长8个月;深圳楼市的总交易量,最多会降70%,最少也只能达到20%。

不过他指出,深圳楼市此轮调控将更多在短期内影响楼市,长期依然要看基本盘。

稳字当头始终是楼市的主基调,对于深圳,监管层也一再强调,深圳既要调控,也要稳楼市,这就要考验深圳的智慧了。调控是短期之举,未来楼市若明显下行,不排除政策再相向而动。

但不管调控多么严厉和频繁,最终决定楼市走向的是供求关系。为了实现“稳楼市”,深圳今年还从根源入手,解决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

2020年上半年,深圳共出让了13宗涉宅用地,出让面积49.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25.7%。今年深圳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较去年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

为解决土地稀缺的问题,深圳的城市旧改也被寄予厚望。截至2020年7月19日,已列入城市更新项目891个,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509个。

7月20日,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当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不低于95%且符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的,市、区可以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个别征收。

这意味着“”可由实施个别征收,旧改效率有望大大提高。

易居中国总裁丁祖昱认为,后续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短期内一定是立竿见影的,会对市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在深圳“虚高”的房价上浇一些冷水,让市场冷静一下,这对深圳未来的发展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更利于未来的发展。

此外,也应该进一步思考,如何增加供应量,引导合理市场预期,让整体市场平衡稳定。这个政策出台不代表之后就一劳永逸了,未来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一起配合。

深圳业内人士邓志旺认为,长远来看,深圳还是需要解决供给不足问题,比如加快都市圈建设、疏导需求和规划调整、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通报批评Q房网,暂停二手房网签

根据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的学区房挂牌单价在指导价落地一年之后,已经相较最高价时跌近半。此次指导价落地,打破了学区房“一房难求”的局面,推动了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此之后,学区房的价格开始逐渐合理化,市场也逐渐回归正常。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这种价格下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指导价落地后,开发商的利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缩,导致对房价的进一步压缩。第二,市场调控政策的不断加强,使得购房需求逐渐降低,也对房价造成了一定的打压。不过,虽然学区房价格下跌了一定程度,但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稀缺性,其价格也并未降到非常低的水平,仍然需要购房者对学区房的价格保持一定的理性认知。

深圳半年内9次调控楼市,这一举动时放出了什么信号?

8月3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对Q房网给予行业通报批评的通告》。

《通告》指出,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Q房网”),于今年上半年期间被发现存在“背靠背”收取交易双方佣金并刻意隐瞒牟取差价,违规代理查封房,违规承诺购房名额,私收款项等多项恶劣行为。并于近期在宝安区兴围华府项目信访案件中再次被发现违规欺诈消费者,收取所谓“诚意金”的恶性行为。

针对上述情形,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于2021年5月7日向该司发出正式《规范建议函》,敦促其从严自我规范,但未见成效。截至目前,Q房网持续投诉高发,被投诉率高达9.3‰,已达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平均投诉率近3倍。

对此,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对Q房网给予公开行业通报批评,同时上报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自即日起暂停Q房网二手房网签系统使用权限。

按照公开简介,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Q房网集团旗下深圳的特许加盟商,是一家集房地产中介、按揭、担保、评估、销售代理为一体的房地产综合服务机构。从工商信息来看,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房网的工商注册名)100%持股。

同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7月份,深圳全市二手房网签套数3313套(含自助),虽同比去年二手房网签量最高值的7月份下跌84.5%,但环比则止跌反弹3.0%。不过,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认为,仅从一个月的网签走势,尚不能断定市场是否已“触底”。

从月度网签占比方面来看,Q房网的排名有所下滑。数据显示,7月份,乐有家二手房网签量市占排名继续保持第一位置,链家从上月第四名迅速上升至本月的第二名,中原地产维持住了第三的位置,Q房网(世华地产)则从上月的第二名,滑落至第四名。

从市场整体情况而言,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指出,深圳市场并非一刀切式的“哀鸿遍野”,根据对会员机构的走访,以及区域网签占比的数据对析,进一步印证了此次调控幕布之下,全行业并非大家体感的那般“暮气沉沉”,比如,近期东部板块中长期坐“冷板凳”的盐田区,网签占比上升明显。该区域内的部分会员机构也向协会走访团队表示,深耕盐田区域,这个区域的市场没有赶上此前“爆炒”的行情,自然而然也就不会在调控中受创太多,区域市场供需总体稳健,成交较为稳定,生存发展基本无忧。不难发现,此次交易受创严重区域多为此前市场炒卖严重的区域,而这种阵痛,也是这些区域市场重归平稳健康必须经历的“代价”,毕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深圳房价下跌,成交量暴跌70%,楼市降温会带来哪些影响?

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全国大部分产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楼市作为中国三驾经济马车之一的支撑动力,在疫情之初的恢复情况还是有所反弹的。2020年深圳楼市在疫情恢复上领先其他楼市,率先出现上涨趋势。然而在2020年,深圳楼市也曾先后出现九次宏观调控,这也是市场在进入稳定期之前的一次小动荡,说明深圳市在近半年之内全面精准打击楼市投机行为,促进房市的公平竞争。

一、深圳市九次调控楼市

纵观2020年全年,深圳新房和二手房总共成交16.7万套,其中住宅房成交14.1万套,在整个成交量内是五年之内的最高值。在楼市成交量屡创新高的同时,深圳楼市也出现了九次调控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精准的打击楼市的投机行为。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楼市迅速升温的导火索是以深圳市开启建设先行示范区后调整普通商品房的认定标准开始的,其中在二手房的价格上已成交价格去房源化达50%。2020年4月,深圳楼市二手房成交量重返8000套,创下了16个月以来的最新指标,在同比上增加了25.9%。其中挂牌价格虚高的问题屡见不鲜,这也导致业内人士对于深圳楼市所引发的房市价格虚高的担忧。

二、信号释放

2020年5月,深圳住建局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中挂牌价格明显高于真实的成交价的房源进行了全部下架,在2020年深圳二手房下半年的售出标准上,楼市持续呈现出复苏的态势,在七月份二手房签售达到13407套,在715新政策出台之后,深圳楼市出现了理性的回归。八月份普遍稳定在2%的上涨幅度之内,二手房的价格普遍虚高催生了新房的打新热,在刚性楼盘需求增加的同时,部门严格制定价格导向机制, 目的就是为了严打新热潮。深圳楼市的降温和楼市的收紧政策调控目的是为了加码楼市调控,防止楼市过热发展。

三、稳定楼市

从深圳半年内九次调控楼市,预计2021年深圳的楼市市场将进入持续的稳定期。在精准打击楼市投机行为的同时,也是为楼市的发展铺垫一个有效的缓冲。在二手房住房成交价格参考机制的发布后,深圳住宅小区单元定价已经有一个稳定的区间。该参考价格与市场价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过显然已回归理性。进入稳定期的深圳楼市也让购房者能够在交易周期较短的时间内满足自我的需求,让深圳的楼市朝着理性的方向来发展。

请问一下,在哪里能查到深圳二手房或者房屋的成交记录?谢谢。

这题目说的其实并不严谨,众所周知,新房和二手房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东西。题目所说的房价下跌,成交量暴跌70%,应该在前面打上大大的“二手房”三个字。

但无论怎么说,深圳楼市经过百转千折之后,能够有现在这种结果,在现阶段内确实终归算是一件好事。但楼市降温具体会带来哪些影响?我们还是需要通过事实和数据来说话的。

二手房:刚需购房者可以考虑入手,其余类型市场前景不明

题目中所说的成交量暴跌70%,其实是六月份深圳二手房成交量和去年同期相比的数据。六月份的数据是两千五百多套,而去年这个时候的数据则是一万三千多套。

这座城市可是深圳,妥妥的一线城市。居然一个月的二手房产成交额只有两千多套,这确实要归功于相关部门的调控政策。当然,这次调控政策仅仅是针对二手房而言的。深圳新房的售价仍然是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水平,而且还处于稳中有涨的态势中。

但话说回来,二手房的深圳楼市毕竟是降温了。如果在现阶段确实有比较紧迫购房需求的人,选择入手一套二手房也不是特别亏的事情。因为从长远来看,不仅仅是深圳楼市,全国各地的楼市只会有幅度较小的降温和升温,暴涨和暴跌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事情了。

因为暴涨和暴跌意味着经济的不受控,甚至有可能引发崩盘。所以从全局角度考虑,再次把视线缩回深圳二手房楼市,刚需购房者现在入手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选择。

当然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如果让笔者现阶段在深圳买房的话,二手房可以考虑但绝对不会是现在,笔者估计会观望一段时间再下决定。

新房:火热态势未受阻,新房购房依旧艰难

前面笔者也说了,此次深圳楼市的降温仅仅是针对二手房。对于深圳的新房而言,降温基本上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网上对这次深圳楼市的价格情况贴上了一个很形象的词语——“冰火两重天,这么看来其实也没有错。

如果是刚需并且想要买新房子的人,就目前深圳这个楼市情况,笔者还是不会做出过多推荐的。反正笔者坚持的观点只有一个,那就是除非经济失控,否则暴涨和暴跌基本上不会再出现。所以对于想要购买新房的同学来讲,还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比较好。

结论:影响有限,前路总体仍需奋斗

从总体视角上来看,笔者对这一轮深圳楼市的降温还是持一个中立态度的,不过这也要看深圳的有关部门对后续房市的调控政策如何。

但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分析,深圳二手房的整体价格趋势确实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如果想继续等二手房有更大程度的降温,笔者觉得并不是一件特别现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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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房产部门查询.

为了充分保障交易的安全,建设部还专门颁布了相关规定,提供了查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月八日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已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第四条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已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簿(登记册)的地方,登记簿(登记册)所记载的信息为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

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第八条 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五)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在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范围内查询有关原始登记凭证。

第九条 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须经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后方可查询。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其查询范围和方式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一条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明。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当在查询机构指定场所内进行。查询人不得损坏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载体,不得损坏查询设备。

查询原始登记凭证,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

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

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第十五条 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第十六条 查询人对查询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他人,也不得不正当使用。

第十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