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二手房,在中介交了诚意金,现在不想买了,能否可以退这个钱?

2.什么是二手房交易中的诚意金

3.我要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说要先交3000块诚意金,转为定金签好购房合同后才给房产证我们看,

4.找中介买二手房,让他帮我给房东砍价,他让交了两千块钱诚意金,。然

5.霸王条款阴阳合同 十大案例破解中介交易陷阱

二手房诚意金是什么意思_二手房诚意金协议模板

定金和订金这两种是我们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虽然口头上两者叫法一样,但其意义大不相同,很多朋友对这两者的区别都不太了解,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除了定金和订金之外,还有诚意金和意向金两种。房屋买卖交易的房款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交易之前缴纳的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又或者是诚意金和意向金也不少,涉及大笔数目的费用,一定要约定好钱是给谁的、怎么用、怎么交付、怎么退还等。先来了解一下这四者的区别吧!

1、定金

定金和订金仅有一字之差,但是两者的区别确实非常明显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双倍返还。

2、订金

订金指的是房屋买卖双方有意交易房屋,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视作预付款,没有法律效应,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订金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不管哪方违约,订金原数返回。

3、诚意金

在购买新房的时候定金和订金是比较常见的,而诚意金是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见,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表达购房诚意,中介从而向房主谈房屋价格或其他事宜。诚意金是一种日常用语,法律上没有诚意金之说,双方达成购房意向,诚意金可抵作房款,达不成购房意向,需无条件退款。诚意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无约定。

4、意向金

意向金跟诚意金比较相似,也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的,意向金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而买卖双方成功交易,意向金通常会转为购房款;倘若交易失败,有部分卖家和中介会把这部分意向金看作是购房者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上述所讲的“四金”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其法律定义以及后期是否能够退回,有的朋友在缴纳了定金之后反悔,想要追回定金,却被告知无法追回,但如果签订的是订金合同,那么即使是反悔买方也是可以追回这一笔钱的,至于诚意金和意向金都不是法律上的定义,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约束。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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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在中介交了诚意金,现在不想买了,能否可以退这个钱?

诚意金是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常被用到。只要业主答应了你的要求,该诚意金就转成了定金,而定金的定义是以房东收到现金为准,就算在定金协议上签字但是钱没到位的情况下定金合同不成立的。您的情况从中介的角度来考虑的话是:中介为了您的诚意金付出了和业主谈价的更多时间和精力,你虽然得到了业主的谅解,但是业主不一定谅解他们,可能因为这样业主不高兴他们失去了这套房源。二是担心您私下找业主成交撇开他们的中介费(但这种情况很少)。毕竟他们付出了劳动,协商下留个千把块钱给幸苦的业务员应该很好解决的。总之一句话:房东没有实际收到这一万现金,定金的概念就不成立,打官司你是可以拿回来的。人性的解决就像我刚才说的适当给他们一点幸苦费。

什么是二手房交易中的诚意金

诚意金就是意向金,并非法律术语,其效力范围取决于合同约定。签定诚意金协议应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中介公司有时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交易成功与否,便以买方或卖方没有诚意或违约为名没收诚意金,其实这种做法有背于法律。首先是要看您所签订的协议上是否有约定,因为诚意金并非法律规定要交纳的,只是开发商为了达到销售结果的一种方式,如果协议上没有约定,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

我要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说要先交3000块诚意金,转为定金签好购房合同后才给房产证我们看,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经常要求购房者先签订一份《购房诚意书》,缴纳一笔诚意金。当购房者不购房,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时,可能会遭到拒绝。中介公司对于退款的要求,有两种处理方式。诚意金已交给卖房者的,诚意金转变成定金,是否退还由卖房者决定;诚意金没有交给卖房者的,可以退还。我认为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诚意金并不能转变成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购房诚意书》中没有明确约定诚意金具有定金的性质,不论该款项是否交给卖房者,都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关于定金的规定。如果《购房诚意书》中约定不明或有歧义,应纳不利于中介公司的解释。因为购房者和中介公司签订的《购房诚意书》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找中介买二手房,让他帮我给房东砍价,他让交了两千块钱诚意金,。然

决不能按照中介说的办,这样你将完全失去主动权,风险巨大。

中介最担心买卖双方直接沟通,把它甩了。所以想通过收你的钱保障它的利益。

从交易过程来看,当然先确认房屋权利是否完整,才开始进行交易。而且二手房交易因为是现房,并不一定交付定金,可以直接谈好合同即支付房款。即使交定金也应该交给房主,中介是无权收取定金的。

你需要和中介谈清楚的是中介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霸王条款阴阳合同 十大案例破解中介交易陷阱

1、隐藏对所看房屋的喜爱程度,再有好感也不要轻易流露,越是漫不经心房东就越心虚自己挂的房屋价格是不是合理,方便后面的杀价。

2、言谈中对房东透露已看中其他房屋被已准备付定金,但也很喜欢此套房屋,流露出左右为难的样子窥探房东的卖房诚意度,如果是很诚意出售势必强力推荐自己的房屋,这时就可以慢慢杀价了,切记表演一定要逼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杀价,把握好度不要太过火,否则会适得其反。

3、告知房东已经付了其他房子的定金50000元,如果违约不买的话房东会把定金没收,但自己确实很喜欢你这套房屋,看能否便宜点补偿已付但将被房东没收的定金。

4、告知很喜欢此房屋,但要等自己的房子还出售后才能买,要求付款时间推后,一般的房东都不会同意,这时就退一步说要或垫资但都需要额外的费用,商榷能否共同分摊,其目的也是为了降低房价。

5、列出房屋的众多缺点但又要表露出比较喜欢的状态而犹豫不定,逼房东自动降价。但列出房屋的缺点时一定要向房东流露出自己对此套房屋很感兴趣,不然房东会认为你没有诚意而断了回旋余地。房屋缺点概括:交通不方便、交通方便但太吵、周边配套设施不全、周边配套设施全但太杂乱、物业管理比较差、物业管理好但管理费太高居住成本高、楼层低蚊虫多光差、楼层高出入不便噪音大、朝北日照不足朝西西晒严重、朝南虽好但有可能看不到景观、毛坯房自己装修很麻烦、装修房又不喜欢他的风格装修时还要花钱敲掉等。

6、告知自己真的很满意,但家人、老公和老婆不是很满意,希望价格便宜点可以说服他们,最好现场打电话跟家人商议争吵上演一场苦肉计,越逼真效果越好杀的价格也越理想。

7、告知自己可以一次性付款而缩短交易周期,但自己又不太想把一大笔资金变成死钱,除非有便宜的价格,这对急需资金周转的房东最为生效。

8、想法知道房东的电话,让自己的家人扮成中介公司业务人员推荐他楼下或楼上的房子给他问他买不买,但是价格一定要比他在卖的房屋的便宜,其目的是让他知道产品的有竞争性,塑造竞争对手。

9、擅用手机。在杀价的过程中你的手机响了,有其他中介公司业务员给你推荐一套跟此套房屋相同小区,面积、楼层相仿但价格便宜得多的房屋,在通话中表示立即就可以定,此时如果房东愿意挽留或者着急表示有杀价的空间。

10、擅用房产广告。事实胜于雄辩,用数据说话。极力找到看中的房屋在市场上的广告价格,一般来说房产中介公司在媒体上广告价格都比房东的挂牌价低,用此打击房东告知整个市场上都以这个价格在出售他的房屋,以此摧毁房东的最后心理防线达到杀价的目的。

11、随身带着50000元现金,说只要价格便宜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立即付定金,这是杀手锏,房东都是见钱眼开不见兔子不撒鹰。

12、如果实在杀不下来,不要留恋与不舍,立即拔腿就走,让房东担心失去你怎么一个诚意的客户而立即让价,这叫欲擒故纵。

在新房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转投二手房,但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难免会同中介公司打交道,而这其中存在着许多法律潜在风险,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实例,借此来识别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陷阱”。

强扣业主房产证

案例回放:陈女士居在梅林。今年8月1日开始,深圳个人住房转让开始强制征收个税,她的房子满足免税的条件,但她并不知情。

“9月份,创道地产梅林分行的地产经纪人告诉我,如果现在不卖,可能以后要征收2

0%的个税。”陈女士表示决定卖房。9月15日晚,该中介带来一个买家,三方签署了协议,中介带走房产证。

后来,陈女士收到1万元定金,而并非是原来的2万元。中介称,剩余的1万元用来支付业主没有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还有佣金和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加快费等。“我怀疑工作人员的诚信,”陈女士坚持要回另外1万元定金,但对方一直不肯给。陈女士于是要求中介还她房产证,但中介当时拒绝归还。

记者点评:房产证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业主是权益既得人,无论交易与否,这个事实都不会改变,所以业主要回自己的房产证,中介无权扣押,中介扣留房产证属于侵权行为。

瞒天过海吃差价

案例回放:南山区的张先生半年前准备在南山买房,他通过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人员表示业主要价75万,没有降价余地。张先生希望和业主直接见面沟通,中介几次都以业主长期出差为由,无法安排见面。

张先生虽然看好这套房,对价格也能承受,但始终觉得有些蹊跷。于是他向中介索要业主手机号码。虽然中介极不乐意,但在张先生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告诉了他。张先生在与业主沟通后发现,业主委托

房产中介的房屋售价仅为70万元。该业主称,最近中介还在不断劝说业主签订委托书,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的全部事宜。如果业主签了委托书,那么这5万元的差价业主和张先生都将无法发现。

记者点评:瞒天过海吃差价,是不良中介惯用伎俩。虽然不少中介承诺“不吃差价”,但是到底吃没吃,买卖双方不见面谁也不知道。所以,买卖双方最好还是通过中介沟通一下。

设置霸王条款

案例回放:刘某、陈某与某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合约》。《合约》约定,刘某通过中介向陈某购买一套房产,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209.38万元。同时约定:“陈某或刘某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毁约方必须实付中介公司人民币11.56万元,作为赔偿中介损失。”后来,刘某并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刘某与陈某至今未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认为刘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56万元用以赔偿损失,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为,该条款属违约条款,违反公平原则,驳回了中介的诉讼请求。

记者点评:很多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都有类似的霸王条款。法院判决认为,在交易不成功的情况下,要求委托人支付居间报酬,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逐条推敲。

“阴阳合同”逃税漏税

案例回放:何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两房单位。讨价还价后,最后双方把房价定在46.8万元。随后,何先生先交了3000元的诚意金。

后来,中介称,卖主在购入该套房时的价格是32.7万元,如果在新的房产证上写现在的房价,那么业主就要交纳较高的契税。中介提出可签“阴阳合同”,从而实现“合理避税”:在新的房产证上,只是写原价32.7万元。

何先生认为,这样将给自己未来房子的使用、转让埋下隐患,拒绝了该建议。但中介表示,如果不这样做,业主会承担高额税费,中介也无利可图。交易失败后,何先生打算要回诚意金,但中介以诚意金已经给了卖主为由,拒绝返还。

记者点评:律师表示,“阴阳合同”是逃税漏税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被举报,很可能会对买卖双方造成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

单方面篡改合同条款

案例回放:今年4月,陈先生在中介推荐下,决定购买罗湖日豪名园一套房子,总价36万。

随后,在中介提议下,陈先生先签好了合同的买方部分,约定双方应当在45天之内办完解除抵押手续,并当场交了1万元诚意金。后来,陈先生拿到业主签好了字的合同后发现,“45”天被改成了“145”天。中介同时告诉他,这套房只是备了案,房产证并没有办下来。10月,中介通知说,业主要求房款再增加5000元,并加付给中介3000-4000元“加快费”。

记者点评:二手房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上明确过户的时限、各自的违约责任等。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可以单独随意修改、增加内容,对于业主签了合同后又要求加价的情况,业主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明知没房产证也卖楼

案例回放:李女士通过中介购买罗湖区的一套二手房,中介人员告诉她,房子有房产证。李女士向中介公司缴了4000元订金。之后,中介安排她与吕姓业主见面。

在签合同时,李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根本没有房产证,但是中介人员和吕某说,“房子可直接到发展商处过户给她。”于是李女士与吕某签署了房产转让合约,并相约前往开发商处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找到开发商后,李女士被告知必须缴纳36万元赎楼后才能转让该房产。李女士听后立即前往国土局查询该房产的权利人情况,发现吕某不是业主。李女士表示不要此套房时,中介称订金已交给吕某,无法要回。

记者点评:在签订三方合同之前,建议买方最好到国土局查档,详细了解清楚所购房屋的权属、房产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等,而不是相信中介和业主的口头承诺。

捏造房源找“托儿”促销

案例回放:福田区的王女士近期准备买房,在中介的橱窗外,她总能看到很多令其心动的房源,但走进去一问,却发现这些房子要不是过期,要不就售出。

然后表示,目前还有其他很实惠的房源,随后就顺理成章地推出自有的高价位楼盘信息。有的中介公司还找各种理由要求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

有一次,王女士对一套福田区中心区附近的二手房有些动心,中介见状百般劝说其立刻下订,王女士正在犹豫时,外边突然有人喊:“那套房有人要下订金了”。“这反让我提高了警惕,我表示再考虑一下。”王女士说,过了几天,她委托朋友再次询问了此房的情况,发现仍未成交。

记者点评:发布虚低价房信息,是许多中介招揽客户的手段。同时,很多中介还利用“托儿”促销,造成房屋热销的象,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冷静,小心为自己的冲动“埋单”。

夸大房屋面积

案例回放:黄先生委托中介买一套二手房,“看房时中介说房子面积81平方米,于是我按照他们的要求交了3000元诚意金,并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合同上也写明,房产面积81平方米。”黄先生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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