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接钥匙时买方应注意什么_二手房交接钥匙时买方应注意什么细节
1.二手房交房时注意事项有几个方面
2.买二手房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二手房交钥匙注意事项有哪些
4.二手房买家更应留意在二手房交易收房时注意些什么
5.二手房过户交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6.买二手房交房时,买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目前市面上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因此有许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价格相对较低,比较划算,成为许多人们的首选。我们在二手房交接时需要仔细检查各项事宜,否则会给我日后省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二手房交接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二手房交接注意事项
1、房屋设备要清点
通常,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屋内设备的具体情况,例如数量、型号、品牌等,购房者在交接时最好对屋内设备进行清点下,看下是否存在差错。
2、注意水、电、煤气的清点及过户
我们在对二手房交接的时候,需要注意水、电、煤气的清点及过户,最好与卖方约定时间,待还相关资料前往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欠费情况,如果欠费的话,可要求卖方将欠款补交。
3、注意电话与宽带的过户
二手房电话与宽带过户,也需要房屋买卖双方一起到电信公司进行办理,如有欠费,卖方应结清欠款。
4、注意物业服务费的结清
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需要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更名手续,通常房东将物业费交至交房当月,交房次月开始物业费再由卖家开始交纳,如原先有欠款,房东需要将物业费补交好。
5、注意钥匙的清点
我们在二手房交接时,还需要注意对钥匙的清点,尤其是对大门、房间、防盗门等重要空间的钥匙需要清点后,然后需要妥善保管好这些钥匙。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交接注意事项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提供些帮助,尽量减少在购买二手房中出现的纠纷。
二手房交房时注意事项有几个方面
需要注意:
一、设施设备清点
二、水、电、煤气清点及过户
三、电话、宽带过户
四、有线电话过户
五、维修基金过户
六、物业服务费结清
七、户口迁移
八、清点钥匙
买二手房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二手房和买新房是一样的,在交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有时极有可能由于一时的疏忽,造成自己的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交房时注意事项有哪些,各位是否有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交房时注意事项
1、需清点煤气、水电账单并进行过户
对于二手房的煤气,水电费用,双方需到相应的大厅结算清楚,尽可能的避免有欠费未缴的情况,这对购房者都是不利的,若是没交接清楚,后期必定会带来纠纷。
2、二手房内的设备需要清点好
如今,大多数业主在出售二手房时,内部的家具电器基本上是属于赠送的,并且有在合同中体现。因此在二手房交易时,需对室内的设备进行清点,并查看是否有损坏。
3、有线电视、固话、宽度等需要过户
买卖双方需携带各自的,前往个营业厅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且对之前可能存在的未缴费的业务补交清楚,避免后期债务全部落到了买房者身上,对买房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做好交接手续
买卖双方需要到物业处办理业主的交接手续,并查看原业主是否有拖欠物业费的情况,若是有需要及时缴清。
5、前往公安局,办理户口的迁移
买卖双方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共同前往公安局,将原房东的户口迁出。这里要注意,若是办理完之后,仍有原户口的存在,买房者可以要求其迁出,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6、交接二手房的钥匙,并支付房款
以上都确定无误之后,原房东需要将房间的所有钥匙交给买房者,而买房者需要将尾款支付给买房者。
关于二手房交房时注意事项,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多,买房者为了避免经济上的损失,应尽可能的小心。
二手房交钥匙注意事项有哪些
1、清点设施设备
一般来说,二手房都曾经装修和居住过,有的家具和饰物,在前房主出售的时候也随房赠送。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将相关设备的牌子、成色、能否正常使用等写清楚,交房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
2、水、电、煤清点及过户
这些物件关系日常生活起居,不容忽视哦。买卖双方可一同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是否存在其他欠费或滞纳金等项目。如存在,一定要让卖方补交。另外,双方在到电信公司办理电话、宽带等过户手续的时候,也要询问有无欠费现象。
3、维修基金过户
这是很多购房者极易忽略的问题,通常来说,卖方会免费赠送维修基金,所以,一定要记着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不然,后续的维修十分麻烦。
4、结清物业服务费
一般来说,卖方需要缴清至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物业费,并协助办理物业更名手续。
5、户口迁移
为了避免后续麻烦,双方一定要一块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询问一下房屋户口情况。如果买卖房屋仍有户口,买方可根据合同追究卖方的责任。
6、清点钥匙
需要交接的钥匙主要包括: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房间钥匙、信箱钥匙等。
7、结清尾款
上述工作完成后,要进行尾款结算了,支付时,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扣除买方代卖方支付的费用。收款上一定要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哦。
8、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算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为了避免违约,一定要先验收再签署合同。如果在验收时发现某些方面与合同不符,也应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以便将来追究责任。
购买二手房步骤是怎样的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二手房买家更应留意在二手房交易收房时注意些什么
1、排查房屋设施设备
如果购买的二手房被上家装修和使用过,那么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就应当对双方已约定的包含在总房款之内的装修和设备的品牌、型号、成色、数量,以及能否正常使用等细节标识清楚。交房时,买家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清单一一核查。
由于二手房一般已有一定的历史,故买家在收房时,还应特别注意查看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密封,有无破损;天花板、墙壁、地面,有无裂痕、渗漏、积水等;水、电、开关等,能否正常使用,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如果所买的房子是顶层,还要查看顶面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总之,有任何问题都须在收房之前与前业主协商,尽快查明原因,确定由哪方负责维修,以免收房后扯皮。
2、迁出户口
如果前业主把物业出售后,户籍仍挂在里面,那么新业主收房后就无法落户。这样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其实,想预防此类问题很简单。在收房前,买卖双方只要一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即可。如卖家户口仍未迁出,买家可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卖家责任。
3、结清各项费用
买家在收房时,一定要亲自去相关单位,检查原业主是否已经结清了房屋的各项服务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等。只有确认卖家已将各项费用都结清了,双方才可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否则,买家将有承担不必要费用的风险。
4、备齐收楼证明
对于一些多年未入住的新楼,买家收楼时要检查验收楼盘交付使用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同时,对于一些所谓的收楼费用,例如维修基金等,也必须清晰地知道业主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另外,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过户的单据也应备齐全,以免将来不能享受相关服务。
5、签署《房屋交接书》
收了钥匙,结清了尾款,收房就算完成了吗?不是的。365二手房网提醒,千万别忘签署《房屋交接书》。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后果是卖家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家,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签署《房屋交接书》是交房手续的最后一个程序,应在房屋验收完成之后。它至少应包含有上述六个方面的内容,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对房屋验收时,发现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应当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为追究卖家的责任打下基础。返回二手房首页
交房时查看资料:
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家教你“五步走”
二手房过户交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排查房子设备;如购的二手房被上家装饰和运用过,那么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合一起,就应当对两边已约好的包含在总房款以内的装饰和设备的品牌、类型、成色、数量,以及能否正常运用等细节标识明白。交房时,买家可严厉依照合同约好的清单逐个核查。
2、检查迁出户口;如前业主把物业出售后,户籍仍挂在里边,那么新业主收房后就无法落户。这样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并不少见。本来,想防止此类疑问很简单。在收房前,买卖两边只需一同前往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问询房子内的户口状况即可。如卖家户口仍未迁出,买家可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好追查卖家职责。
3、结清各项费用;买家在收房时,必定要亲身去有关单位,检查原业主是不是现已结清了房子的各项效劳费用,包含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等。只要承认卖家已将各项费用都结清了,两边才可处理有关的过户手续。不然,买家将有承当不必要费用的风险。
4、备齐收楼证明;去物业部门检查材料,分别有以下几份材料需求查验:
A、房子的《住所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所运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检验存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散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构造)--可带走
如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通常10分钟即可检查完材料。
5、同物业人员一同去检验房子;1)详细检查房子质量,包含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不是渗水、是不是有裂缝提示:特别是检查一些墙体是不是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清洁顶面、外墙等当地,如有的话,必须赶快查明缘由
3)仔细检查地上仔细检查地上有无空壳开裂状况
4)水电煤疏通状况和能否正常运用
5)检验下水状况
6)检验地上下水状况。
6、签署《房子交代书》
收了钥匙,结清了尾款,收房就算完成了吗?不是的。千万别忘签署《房子交代书》。签署《房子交代书》的法令后果是卖家将契合买卖合同约好的房子交付给买家,交房的时刻点也即是签署《房子交代书》的时刻点。如不签,两边将来也许会对何时是交房时刻发生争议,进而影响到两边对违约职责的承当。
买二手房交房时,买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正应了那句得不到的都在骚动,被偏爱的奏是有恃无恐。最近二手房市场又开始躁动,小刚需们大倒苦水说连续三天被谈好的房东跳涨~
那今天我们就为第一次买房的的朋友们介绍一下二手房过户交割必须注意的三个要点:
费用交割
过完户物业交割时,水电煤气费这些自然要结清,现在都是插卡的了,插一下看看就知道;有线电视、电话需要过户、查清费用是否结清;物业供暖费应该看缴费。
户口迁出
原房里有无未迁走的户口,有的要迁出。无论是当时迁出,还是约定时间迁出,都要迁出。
(买房过程中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里写清楚这个问题,以及留多少的保证金。学区房更要重视这条,学区房更要重视这条,学区房更要重视这条。)
家具归属
常规是原房主的私人物品、电视、空调、冰箱等电器可以搬走,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挂式空调很少搬,没几个钱一拆一装的费劲;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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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约条款
只是在有中介操作的二手房买卖,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个解约条款,其中的约定就是卖方在交付了解约定金后,买方不得要求进一步赔偿和强制履行。这个条款本身亲没的问题,但是因为在现在深圳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这一条款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卖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担醒买方最好在买卖合同的最后的备注中写明,除需赔偿定金外,还需要赔偿损失。
2、强制履行
买方在卖方没有明确提出解约的时候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的,但这需要买方在卖方明确提出以前,先行启动法律程序。并且听闻深圳市中院最近有感于卖方违约过多,开了一个座谈会,要出台文件,只要是买方起诉要求强制履行,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知道传闻是否为真。
3、帮卖方赎楼
卖方常常因为房子在银行办理抵押,而需要将房产证赎出,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卖方常常需要买方帮助办理相关的赎楼手续。买方最后不要帮忙赎楼,一但买方帮忙赎楼后,卖方的房子因其他债务被查封的话,到时买方损失巨大,所以建议买方不要帮卖方赎楼。
扩展资料由于二手房交易步骤需要一段时间,从签约、还贷、、过户到交房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房价在交易过程中的上升趋势是卖家跳价毁约的直接原因。在此情况下,卖家便会要求买方加价,否则宁可毁约退订金甚至一倍赔付定金。而此时房价的涨幅已经远远高于定金了。
一般来说,对于民商事合同的违约行为,可以通过定金或违约金的形式进行规制,但如果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购房者在发生纠纷后如果积极主张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不存在不能履行等情形,房主是应当继续履行的,如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家完成与购房者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卖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善意第三人,购房者可以退而求其次,除了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外,还可以主张要求卖家支付差价,当然,差价部分会因为购房者履行合同的程度、卖家违约的恶意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作为买方,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来提高卖家违约的成本,通过控制好每个交易环节来加快交易过户的进程。如果遇到卖家准备跳价毁约,买方可以通过中介或律师发函告知毁约的后果;若警告无效,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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