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不交房应对策略有哪些

2.买的二手房房东不肯按合同时间交房怎么办

3.二手房延期交房算严重违约吗

买二手房卖家不交房_买二手房房主不交房

法律分析:立刻起诉,很多人以为办过过户手续就万事大吉了。在真实交易中,办过过户手续,又引起纠纷的非常多,所以即便是办完了过户手续,买房者也不能大意,过户的时候也有风险。

1、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产权转移前由转让人承担,产权转移后由受让人承担。也就是说过户后房屋出现损害等风险,是由买方承担的,所以买方需要在过户前仔细确认房子是否有质量问题。

2、在房价上涨时期,有业主会以虚债务为由让法院查封房产,让过户期间的房产交易终止,买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一条条款,约定如果在过户中因业主原因房产遭到查封,那么视为业主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手房不交房应对策略有哪些

购房后房主不配合过户的处理方法:

只要购房者与房主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房屋过户完成且房款已结清。对于不愿意交房的房主,购房者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房主强制交房,同时还可就推迟交房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让开锁公司给开锁是不理智的行为但不算违法,建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原房主有异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买的二手房房东不肯按合同时间交房怎么办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主要以期房交易和二手房交易为主,期房交房慢一直是大部分购房者的困扰之处,因此就转向二手房市场,从而也带动了二手房交易量的提升,不过对于二手房同样存在着到期不交房的问题,那么二手房不交房应对策略有哪些呢?下面就随齐家网专家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二手房不交房应对策略有哪些

若只是支付了定金,可协商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并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而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直接起诉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若尾款都已结清的情况下不交房,同样可以按约定起诉原卖家,同时可以报110备案之后,强制换锁。

二、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核实产权所属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不少购房风险,包括一房多卖、多交定金等情况,需要查询房屋权属关系,要求卖房者提供本人和房产证,对比房产证上的产权人身份是否一致,若存在共有权利人,要求有共有产权人同意出售房屋书面证明。

2、明确过户时间

二手房交易也存在到期迟迟不过户、不交房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过户时间、交房时间,以及房款交付时间和形式等等,对于有违背的情况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3、检查房屋质量

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实地探查,了解房屋的质量,了解房屋的周边环境,以及了解房屋是否处于出租状态,其租期还剩余多少等等,同时还要房屋年限,因为大部分二手房都居住过一段时间,其使用年限会缩短不少,影响升值和。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不交房应对策略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来咨询。

二手房延期交房算严重违约吗

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覆行合同、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__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__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__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不交房的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延期交房属于合同违约,应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遇到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付款的购房人的赔偿是不同的。合同有约定时,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