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签过合同了,不想买了,要付多少违约金?

2.二手房定金没签合同是个收据,可以退吗?

3.买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有违约金吗怎么算_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有违约金吗怎么算的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买方不想买了,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则买方给付的定金不能退回,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能会被进一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需要参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过高的话,买方人可以要求调整或降低。

法律分析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按照合同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应当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支付金钱债务的合同。定金的交付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而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其次,当事人违约时,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损害方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后,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支付后,无论哪一方违约,均不得作为惩罚性的给付。定金也不同于违约金,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手段,合同的一方可以约定对方违约时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不事先给付。定金是经济活动中较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房子签过合同了,不想买了,要付多少违约金?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如果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不想购买该房屋,您需要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进行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您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后反悔,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如果您与卖家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等款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如果您无法与卖家协商一致,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争议。

如果您认为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不公平或不合法,您可以与卖方协商修改合同或寻求法律援助。在处理违约事宜时,建议您先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如果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不想购买该房屋,需要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与卖家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等款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争议。在处理违约事宜时,建议您先与卖方协商,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手房定金没签合同是个收据,可以退吗?

在房屋买卖中,签订合同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谈好条件后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买方签订合同后反悔不想买则构成违约,需要给对方赔偿。有定金条款的,之前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分析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签订买房合同后,反悔的话,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则定金不能退回;如果没有支付定金,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也需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赔偿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不能过高,过高买方有权要求降低比例,具体来说,一般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就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此外,卖方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拒绝承担这些法律责任和义务,卖方有权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大概率支付卖方的诉求,买方就需要去履行判决。如果买方还拒绝履行判决,还可能会被申请强制执行、列入黑名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买二手房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二手房定金没签合同是个收据,是否可以退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是写的定金,则卖方有权不退,只能协商;如果写的是订金,则可退还,并且没有违约金。也可参考缴纳数额,定金一般不超过总房款20%,订金一般不超过总房款千分之五。如果是交付定金之后违约,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是有权不退定金的,而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在返还定金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据的话,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了定金,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交付定金之后违约,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是有权不退定金的,而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在返还定金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据的话,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了定金,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不想买了,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擅自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一、签订合同的违约处罚方法具体如下: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二、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退定金吗?

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退定金,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综上所述,签了合同交易就完整具备法律效力了,不想继续交易只能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