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了定金了不想买了可以退吗怎么办_买二手房子交了定金了,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4、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6、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因为中介公司有几千元利润也想赚,因此会在协议的内容上让步。购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赚钱的弱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一般是不能够退的,法律当中已经属于一种担保方式,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都不违约,如果另外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无法要求对方将定金退还,但如果是因为对方违约而造成房屋的交易流程,没有办法顺利的进行,收定金的一方会以双倍的形式赔偿。所以在交纳定金之前还是要想清楚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再进行缴纳。

无论是从开发商还是从二手房房主手中买房子,如果的确不想再购买,都要和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寻求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式,并且针对于退还的额度以及比例做出协调。特别是在卖卖二手房的过程当中,如果中间还有中介公司作为媒介,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面进行协调。在购买新房时,开发商如果不具备有销售的条件,则是可以退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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