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二手房怎么查有没有居住权

2.买二手房前,要先了解这些事|纯干货分享

3.买二手房查清居住权避免买后不能住

二手房怎样查有没有设立居住权_二手房怎样查有没有设立居住权呢

想要查房子有没有居住权,可以直接到房产局进行查询就可以了。去的时候一定要把一些个人的相关资料提前给准备好,比如说自己的房产证以及个人等。把这些证件带全了,再去房管局的档案处或者是窗口上面来进行查询。

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当事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或建筑物之特定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其权利内容,主要为居住的权利,可以因居住之目的而使用房屋,并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对其使用权的干预。

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当事人而形成当事人的单独使用。

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因此无论是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还是权利内容,都紧密围绕着居住属性展开。居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有生活居住需求的自然人,权利客体只能是用于生活居住用途的房屋,权利内容中的占有、使用该房屋也只能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房屋居住权有哪些影响:

1、进行二手房的购买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居住权就成立了。购房人如果购买了该房,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2、影响婚前财产的使用。男女结婚,如果婚房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父母的财产,要不要加配偶另一方的名字,往往带来诸多家庭矛盾。居住权为解决这种矛盾提供了方案:给另一方登记居住权,而不用让渡房屋的所有权。

3、探索对残障且低收入群体在公租房上设立居住权。目前公租房所有权一般为地方所有,而住户只是租赁关系,有的又是无限期的租赁关系。如果能明确残障人士、低收入者享有“居住权”,无疑使他们的住房权益更加稳固。

4、解决“以房养老”问题。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养老金直到去世。现实中存在一些机构以此为名,骗取老人房产,导致老人不知不觉中房产被贱卖,最终赔了房子又失去了住所。如果在签订“以房养老”抵押协议时,设立老人的居住权,这一权利就一直存续到老人去世,在老人有生之年谁都无法剥夺其居住权,这无疑能阻止金融的形成。

5、防止子女的继承纠纷。老人的生活一直由保姆和亲戚朋友照管的,老人一旦给保姆和亲戚设立居住权,他去世后,即便房子为子女所继承,保姆或亲朋仍享有居住权。如果居住权设定的时间是终生的,保姆或亲朋可以住到其去世为止,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没有权利将其赶出,也不能出租该房产。当然,保姆或亲朋只能居住,没有资格进行转让买卖,其子女也无法获得继承权。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怎么查房子是否有居住权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买二手房怎么查有没有居住权

视具体情况而定,查看产权一定要遵循细心、多种途径综合查询,毕竟房子因其重要性,如果出现登记错误或其他不利信息,必须尽早发现。通常,查验产权前需要先明确需要查询哪些内容,如果查验的是新房,要看五证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如果查验的是二手房,则要关注产权是否明确、无历史遗留纠纷。比如房产证上名字是否是卖房人、是否有房屋共有产权人、是否有抵押、是否有出租拆迁的情况、土地是划拨还是出让。关于查看途径,可以通过各地房管局的、电话进行咨询,也可以自己去房管局进行询问,同时可以要求交易对方提供关于房屋产权的各项信息。

并且今年民法典的出台,增加了关于房屋“居住权”这一崭新的法律内容,因为如果你准备买二手房,那么你一定要注意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顾名思义,是解决居住需要,权利人有权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用大白话翻译,你对一套房子有居住权,就意味着这房子虽然不是你的,但是你有权住。

因此,居住权会直接影响房屋买卖。试想你从卖家处购买房屋一套,但这套房屋第三方有居住权,有居住权就有权居住,你买的房屋别人有权居住,这就很糟心了。

其实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灵活地满足当事人的其他住房需求。

更重要的是,居住权具有稳定性和灵活性,能够充分保障所有权人对房屋的自由支配,为利用房屋提供了更多方式,还可以填补“房屋所有权”和“租赁期”的中间地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效用。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是可以设定到居住权人死亡时才归于消灭的。如果居住权人没有死亡,就可以一直在该房屋里居住。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本本在手,你才能说这房子是你的。

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各位选择需谨慎,不要贪图了一时的“便宜”在日后丢了大头。

买二手房前,要先了解这些事|纯干货分享

北京已购公房可以落户,说明如下:

目前北京主要是70年产权的住宅就都可以落户口,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买二手房要看房子里有没有原业主的户口,因为各个区域派出所户籍科要求不同,所以有原业主户口的,买方户口可能迁不进去。公房没有产权,只有居住权,可以落户的,但是有限制。如果是要买二手的公房,过户办完可把产权买下,如果不能买产权的公房最好不要。如果是单位分配的公房,自己的户口单位会给落户。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的,一般情况下,取得公产房的承租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经过公产房的承租人及居住人一致同意,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买二手房查清居住权避免买后不能住

买二手房前,要先了解这些事

在买二手房时,因为信息差的原因,我们往往会过度依赖中介,导致有些问题我们不问中介不说,等到知道有这类问题存在时为时已晚。

1.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增设了一个居住权制度,即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确认该二手房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应在该房屋居住权注销后再买。

2.房屋在出售前是否已出租给他人?

在购买房屋之前,我们应确认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给他人。如果已经出租给他人的,我们即便已经购买了该房屋,也必须等到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能入住。如果已经租给租客的,应在付款前和房东协商租金的归属。

3.房屋在出售时是否存在法院查封登记或者抵押的情况?

房屋一旦被法院查封或者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将无法顺利办理过户。因此,我们在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已被法院查封或者办理抵押登记。

特别是在签合同付款的时期。注意:对于低于市场价格的二手房,我们需要格外注意,房东可能深陷债务纠纷而要急于出售该房产。

4.房屋的学区功能是否已被使用?

学区优势是我们考虑二手房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需要确认该房源的学区是否被占用如果被占用,需要确认清楚到哪一年哪一月才能清出来,否则需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家里孩子不着急上学,也可以是一个砍价的筹码。

5房屋是否已被办理了户口地址登记?

在买房前需了解清楚此套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若有户口登记的,需在付款、签合同前将户口迁出。

6、切记不要和房东私下交易

绕开第三方监管,和房东私下交易容易被欺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建议还是在的买卖二手房平台和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

7.不同的房源需要缴纳什么样的税?

(1)普通住宅

满二年:个税、契税。

满五唯一:契税。

满五不唯一:个税、契税。

(2)非普住宅:

满二年:差额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契税。

满五唯一:差额增值税及附加、契税。

满五不唯一:差额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契税。

二手房的坑有很多,所有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自己亲自去了解去学习,只有这样才不会轻易的被骗,被坑。

今年起,民法典开始正式生效,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条款您了解吗?上月底,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全省首例民法典实施后涉居住权行政协议案。一个重组家庭一处房屋关系到两代人,母亲去世后,女儿通过法律程序,继承了母亲生前所居住的房屋,继父享有居住权。然而因房屋征收补偿归属问题,再次让女儿与继父对簿公堂。

女儿与继父为房产对簿公堂

“事情缘起一起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纠纷,女儿赖某与已故母亲共同所有吉安市区一处房屋,母亲故去时未留下遗嘱对房产进行处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说,该处房屋其他继承人均放弃对房产的继承,继父辛某也与赖某公证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份额无偿赠与给赖某一人所有。

然而,在赖某要求辛某陪同其将房产过户时遭到拒绝,赖某便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房产归赖某所有,同时在判决书裁判理由中明确继父辛某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至其“百年”。

房屋征收补偿归属起风波

2018年9月,该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继父辛某以自己和赖某母亲为被征收人与吉安市房屋征收办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获得相关奖励。赖某对该行政协议不服,诉请撤销该协议书并由其与吉安市房屋征收办重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变更吉安市房屋征收办与辛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被征收人为赖某,继父辛某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至其“百年”时止,赖某在办理补偿房屋房产所有权证时一并办理继父辛某居住权登记手续。

对此,继父辛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赖某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最终赖某终与继父辛某达成调解协议,在保障赖某所有权和继父辛某居住权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了本案纠纷。

居住权主要是占有、使用权

记者了解到,该案系《民法典》施行后,全省首例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涉及居住权保障的行政协议案。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一般的用益物权以占有、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由于居住权一般不具有收益权能,因此主要是占有、使用权。”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法学教授曾毅说,居住权除了包含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对于房屋居住的权利”之外,其在设立和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额外的限制,如继承、婚姻关系等。

曾毅分析认为,居住权之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所以赖某在行使房产所有权中,需要首先保障其继父辛某的居住权。同时,曾毅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尤其是二手房,应当注意,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

居住权登记生效有条件

对于居住权登记,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刘胜波律师介绍,市民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所有权人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但是必须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才能生效。

办理居住权登记时需要提供申请人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注销居住权的合同(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申请材料。

(来源:江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