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税费由谁来交_买二手房千万别提前过户
1.二手房税费谁来承担
2.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
3.二手房交易税费由谁承担
4.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究竟由谁承担?
5.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时,契税由买方承担,个税是由卖方承担的,所以,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协商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做好约定,以免出现其他问题。
转让二手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二手房税费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由卖方交。如果交易的这套房子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所,只交1.5%的契税,如果不是买方两年内唯一的住所的,应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1.5%的契税。不满两年,无论是不是唯一住所都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5.6%的营业税和1.5%的契税。二手房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承担一半,契税、测绘费、登记费等由买方承担。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
法律客观: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法律主观:关于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税费,正常情况下,购买方和出卖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承担的项目分别如下:购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一、契税二、交易服务费三、印花税四、产权转移登记费出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一、交易服务费二、印花税三、其他附加税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税费应由谁承担,则应根据上述的承担项目,分别承担。在实际二手房交易中,一般都约定由购买方承担全部的税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由谁承担
二手房虽然配套设施齐全,可以省去装修的烦恼,但却要支付很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呢?二手房交易要交什么税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要需要承担税费,其中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支付的,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测绘费、登记费由买方支付。
二手房交易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
卖方要缴纳5.55%的营业税,据相关资料显示,转让出售不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5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卖方要按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出售满5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若出售不满5年唯一性住房的,需要缴纳保证金,若在一年内重新购房并取得产权证的,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两套房产交易价格的1%。
3、印花税
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
买方要缴纳契税,基准基准税为3%,优惠税为1% ~1.5%。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米的普通住宅,则需要缴纳1%的契税,若买方是首次购买的房屋超过90平米的,则需要缴纳1.5%的契税。
5、测绘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方要支付测绘费,其中测绘费一般为1.36元/平米,总额为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但是从2008年4月之后,房屋测绘费的标准未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6、交易手续费
买方要支付交易手续费,其中住宅为6元/平米,非住宅为10元/平米。
7、登记费
买方要支付80元的登记费,如果是共有权证的,则只要支付20元的登记费。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以及二手房交易要交什么税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究竟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税费大部分是由买方承担的,但也有部分是需要卖方承担的,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交易手续费,这些费用卖方应缴纳。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由谁承担
一、二手房买卖要交什么税?谁承担?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二、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原有税费数额增加或产生新的税费,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调整后税费由谁承担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又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税费调整作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务必要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条款,对因税费的变化带来的履约障碍有着充分预见。根据合同法“约定优先、法定补充”原则,买卖双方对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的新增税费承担有明确约定的,应从其约定。如果买卖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对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税费变化如何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根据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的主体。买卖双方均不得以税费调整或双方未作约定以及约定不明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的承担方如下:
1、买方负担的税费是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还有二手房过户核档费;
2、卖方承担的费用是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税费、营业税相关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还有评估费;
3、买卖双方需要均摊的费用是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二手房过户印花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