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_买二手房签订合同注意什么
1.买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二手房买卖时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3.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4.买二手房签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被坑?
5.二手房合同签订有哪些风险
1、查询房屋产权状2、核实房主身份3、审查房屋是否正在出租4、查房龄5、审查卖方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买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1)房主真实身份;(2)房屋的产权信息和基本情况;(3)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时间;(4)房屋交付及双方的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房买卖时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5、明确违约责任说明、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写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注意下列事项: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4、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5、过户时间要明确;6、物业交割要清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买二手房签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被坑?
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户口问题要在合约上注明: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买卖中最关键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要避免发生买卖争议,务必在合约上标明卖家的搬家日期。另外,违约的责任也要写在合约上,若户主的户口迁出迟于该日期,就必须支付一笔违约金。
2、现金交易不宜:很多首次买房的人都不知道现金交易比现金更安全。根据合同规定的支付方法,将预付款存入代收银行,既安全又便于监管。
3、“阴阳合同”要慎重:在买卖二手房时,许多买家会选择“阴阳合同”,以节约部分买卖税。看似“阴阳合同”为买家和卖家节省了大量的税收,但其中的巨大风险却是不容忽视的。“阴阳合同”为何会有如此之大的风险?如果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争执,那么唯一能够起到法律作用的,就是这份合同。
4、保存好:签了房子不等于买卖就完了,以后依然会有交易纠纷,保存好,一旦遇到交易纠纷,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此外,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也要确保交易的公平性,相关的收据和合同必须一式两份,由当事人签署并保存。若签署,务必保证内容详实准确。
二手房意味着什么?
二手房是指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再次上市交易的不动产。是指相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属于房地产产权交易的市场。包括商品房、可上市交易的旧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二手房合同签订有哪些风险
从众多二手房纠纷案件来看,主要原因在于购房者签合同太过于草率,未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签订二手房合同不能着急,购房者需要看完以下六点注意事项。
一、签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购房者除了前期要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购房者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核实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方面包括:
1、房屋性质:交易房屋是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还是小产权房。
2、产权情况: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果已被抵押,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可以办理解抵押手续等。
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如果不想不明不白地掉入合同陷阱,那么熟读合同条款是购房者应该做的第一步,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尽量做到记住重点内容,遇见不明白的条款也可以请教专业人士。合同中一般需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地理位置。
2、付款方式:成交价是多少、全款购买还是按揭购买、什么时候付首付、什么时候付尾款等。
3、违约责任: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交房时间、过户时间、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三、删除空白部分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则是选择性填写的内容,也许购房者会觉得这些空白处没什么用处,殊不知这是为卖方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他们很有可能就会利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四、保留凭据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较为复杂,因此交过过程中的税费凭据、合同、甚至是录音录像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也会需要用到,所以应该小心保管好。
五、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可能会涉及到需要委托的情况,比如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申请、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但是买房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在可以自己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好不要委托。如果需要委托,购房者就要明确知晓任何形式的委托,当购房者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进行具体约定。
法律分析:1、注意开发商填好的补充条款。现在的买卖合同,一般都有开发商加入的大量补充条款,往往都是对开发商有利的。购房者如有疑义,可以选择更改,更改不成,双方又无法妥协,倒不如不签。
2、签约前多去看几次房。很多人在签了认购书后,就不再或很少去看房了,其实是不妥的。要知道,对自己买的房子了解越多,就越知道自己的需要,就能很清楚自己该如何签补充条款。
3、把卖方的承诺都记下来。和卖方或中介交谈时,你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一般都是你最关心的问题,可是,也很容易遗忘,总会有所缺漏,所以,记下来对以后签约很有帮助。
4、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5、回家平心静气逐条推敲合同条文。合同一般都是很专业的法律术语,不够通俗化,要一份复印件,回家细读,考虑周详再签才是稳妥的。
6、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7、要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现在签约,都会有律师在场,要尽量请教律师各种法律细节,一般而言,律师有责任客观地对你进行解答,所以,要充分把握自己的权利。
8、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9、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10、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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