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手房买卖新规定_2020宁波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
2024-12-05 02:55:04
宁波二手房契税征收标准:
1.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以下,单价为6000元/平方以下,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房管所开证明)符合之上要求按评估价的1%征收;
2.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以上,单价在6000元/平方以上,按评估价的3%征收;
注:条件在两者之间:如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之间,单价为6000元/平方以下,又不是家庭第一套住房,按评估价的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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