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材料有哪些_二手房买卖需要材料
1.二手房交易的需要材料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一、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二、以下是 二手房买卖过户 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 非普通住宅 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 3、 个人所得税 (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二手房交易的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应该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产权人;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卖方原件及复印件;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卖方房屋产权核档证明;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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