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公告二手房交易后十多年了,尚末过户怎么办

2.房管局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提供什么证件 二手房屋交易

上海市房管局 二手房_上海市房管局二手房交易

那要看是什么产权的房子了,私产房,买房自己一个人的话需要带户口簿,,手章,以及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个的话,就得加上结婚证。总之如果你要买房的话问一下帮你买房的中介公司或者帮你办件的权证。

房管局公告二手房交易后十多年了,尚末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房管局也要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多份的。标准是要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持一份,到房管局过户时,交房管局、地税局、国税局各一份。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房管局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提供什么证件 二手房屋交易

二手房过户流程是:

1,买卖双方在经纪人的协调下,达成基本的价格、付款、物业交割等意向,决定见面细谈;

2、买方准备定金1-2万、本人明;卖方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准备好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如卖方房产有抵押情况,需要带上原向银行借款的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备经纪人查询并给出还款建议。);

3、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见面,协商签定买卖合同具体事宜;

4、在经纪公司见面协商买卖事宜(合同签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诺都不要轻易相信,特别是卖方和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不要随便相信,应该要求写进合同。);

5、买方应要求经纪人严格审查卖方的权属证明,明、同时要求卖方明确房屋的建筑年代并可写进合同;卖方应要求经纪人将买方的付款方式明确在书面合同上(一般商业的方式,下款时间在买方产权证办好后3-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经纪人说的要10个工作日左右时间,除省市行公积金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荐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过程中将资金托管在房产局资金监管处的要求,特殊情况除外。);

6、签定三方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中介都会有格式合同提供,考虑到每套房子都有其特殊的交易状况,提醒大家要把前面协商的具体事项写进合同,同时还应就房屋的户口迁移时间、有线电视、装修、其他附属设施及车位、车棚、地下室等条款签进合同);

7、卖方在签完合同时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定金、中介公司开出的收件单;买房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买方的定金收条、中介公司开出的中介费(不建议在签定合同时就缴清中介费);

8、卖方将房屋的抵押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买卖双方协力解押的话,买房的资金不要直接交给卖房,而应三方一同到银行将此款打进卖方的还款帐户,最好事前约定当天就可以完成注销抵押时再办理。);

9、约定申请产权过户时间,中介在网上打印存量房交易申请书,三方一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并带着原件;买方带原件、首付款及材料。);

10、办理完首付款交付给卖方或者是托管在交易市场手续后,三方一同到柜台申请测绘并登记过户手续(交易收件单一般交由经纪人保管,此时缴清中介费或缴大半中介费是合适的时间);

11、三方一同到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买方的资格预审手续(南京市内的担保、公证、土地证等手续费总额一般为1300以内,其中商业为500元以内,公积金或者组合不会超过1300元。此费用由买方承担,注意此费用为上限,多交可视为被中介欺诈);

12、买卖交易审核10天后,三方一同到交易市场,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领取新证,并将新证及相关材料送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下款手续(如果首款是托管在交易市场的,此时可以由卖方取出了,而尾期房款一般此后3-5天可以到达。);

13、卖方应在尾款交付前将房内户口,水电物业等费用结清;

14、银行下达后,三方应先验收交割物业无误再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下款存折、还款存折,卖方拿到全部房款,买方接受所有物业后宣告交易完成(一般情况下,此时视为中介服务的完毕时间。);

15、买方过30天左右时间后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自己的产权证、土地证及抵押合同等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明(卖方: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