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赠与他人需要交税吗

2.房屋赠与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赠与税_二手房赠与税费怎么算

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契税。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房产赠与他人需要交税吗

直系亲属赠与。只征收契税,税率统一是3%,由于不涉及具体金额,税基一般是当地公布的指导价。非直系亲属赠与。这种情况需要缴纳三项税费,分别是:1、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房子要全额征收增值税,满两年的房子但是非普通住宅取差额征收的方式。2、契税契税计算公式如下:契税=(指导价-增值税)3%3、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是满五唯一,则免征个税,第二种,如果不满五年或满五不唯一,需要按照差额20%的比例征收个税。差额的计算方式:指导价扣除原价、原契税、附加税和装修费等。

房屋赠与费用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不仅涉及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利益,还涉及与之相关的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契税 和 印花税 等税收政策和 税收优惠 。对于无偿赠与房产的当事人而言,正确进行税务处理的关键是要吃透相关的税收政策,下面 网 小编结合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 张某是国内某大学的退休教授,子女长期定居在美国。张*授夫妇平时的生活主要由张*授的侄女小张照料。随着年龄的增加,张*授夫妇的日常起居逐渐不便,为了更好地照顾教授夫妇,小张和丈夫从2010年1月开始搬过来和教授夫妇一起居住,实际上承担起了 赡养 他们的责任。张*授为了表示感谢,2010年3月份决定将自己闲置的一套房产无偿赠送给小张,签订了 赠与合同 并到 公证 部门进行了公证,赠与合同上注明的该房产的价值为50万元。该房产系张*授在2007年购进的普通住房,当时的购买价为36万元。 赠与方需要缴纳哪些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 土地使用权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个人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义务 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暂免征收营业税。本例中,受赠人小张作为赠与人张*授的侄女,不在财税〔2009〕111号文件指定的亲属范围之内。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对张*授承担了直接的赡养义务,则张*授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如果不能证明小张承担了直接赡养义务,张*授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计算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 买房 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于无偿赠送属于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同样适用财税〔2009〕157号文件的规定。不考虑相 关税 费因素(下同),张*授需要缴纳营业税(50-36)×5%÷2=0.35(万元)。 本例中,张*授房产赠与的对象虽然是自己的侄女,但是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侄女并不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张*授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呢?由于对个人的房产赠与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前提是对房产销售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按照该规定,虽然张*授房产赠与的对象不是其直系亲属,但是张*授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此外,由于张*授和小张签订了赠与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张*授应根据赠与合同中注明的赠与房产的价值50万元,按万分之五的税率于书立赠与合同时贴花25元。对于张*授而言,由于房产是无偿赠与,并未取得任何所得,因此张*授不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赠方需要缴纳哪些税 在本例中,小张作为房产的受赠人,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及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法定继承 人、 遗嘱继承 人或者受 遗赠 人的情况,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财税〔2009〕78号文件和财税〔2009〕111号文件虽然各自所指的税种不同,但是关于免税范围的规定却 大同 小异。 由于小张是赠与人张*授的侄女,不在文件指定的亲属范围之内,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对张*授承担了直接的赡养义务,则小张不需要就受赠的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受赠的房产则属于小张的“其他所得”,小张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0×20%=10(万元)。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小张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税率和受赠合同注明的受赠房产的价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同时还要按照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率于书立赠与合同时贴花25元。 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如前所述,张*授和小张为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 不动产登记 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即张*授和小张要提交3份材料的原件。另外,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和财税〔2009〕78号文件的规定,张*授和小张还要提供有效 件;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或街道 办事 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与的公证。关于缴纳房屋赠与税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家调整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相关税收政策,房地产市场上二手房的投机性买卖有所减少,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新增的无偿赠与住房行为。其中部分是房屋买卖双方以赠与形式掩盖买卖交易行为以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文,目的就是为解决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房屋赠与过户是二手房过户方式中的一种,赠与过户办理手续跟普通买卖过户手续有所不同。重要的是,房产赠与过户还要签订赠与合同、办理房产公证等,由于过户性质的不同,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比较特别的。

1.房屋赠与费用

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五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间。

2.房屋赠与办理手续

房产赠与手续办理包括签订赠与书、缴纳费用、公证、办理产权转移、交付房产等过程。每个过程都需要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同时到场,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房屋赠与注意事项

赠与双方不要因为想要节省过户费用而取赠与方式进行过户,这样做存在风险。虽然可以在公证处取得赠与公证书并办理产权过户,但这赠与过户的性质与买卖过户不同,这几点必须要注意: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的时候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

(3)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