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二手房58同城_郑州二手房58同城售房
1.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额度郑州市公积金政策
近日,继海口、昆明之后,郑州市也推出了“租房落户”新政。在郑州中心城区租房,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办郑州市户口。
业内人士指出,租房落户政策已在很多城市推行,不同城市政策不尽相同。早在十年前,就有城市规定凭借租房办理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落户。最近各城市抢人政策愈演愈烈,租房落户政策得到强化,也引起更多关注。
租房落户
近日,郑州市公安局对外宣布,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在郑州中心城区租房,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办郑州市户口。此外,在中心城区持居住证由此前的满五年降低为满一年,即可在中心城区办理入户手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由过去的两年改为满六个月,即符合落户条件。
郑州市公安局称,凡是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四种入户方式自愿选择入户地址:第一,有工作单位,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选择入到单位集体户口;第二,凭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将户口迁入租房户的地址;第三,投靠亲友,经户主同意,将户口迁入亲友处;第四,无处可入户的,可就近选择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入户。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王小嫱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郑州提出租房可落户且放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落户条件,是为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城镇化率。这类政策的颁布主要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政策的具体落实。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提高城镇化率。郑州2018年城镇化率为73.38%,在全国城市中排20名左右。郑州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城镇化率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政策执行后,目前正在租房但没有在郑州缴纳社保24个月的人士,可通过租房落户的政策来解决购房资格的问题,能够带来一些潜在的购房需求。但当前楼市调控政策的主基调并没有变化,购房者购房更为理性,短期对楼市的影响微弱。
近期,郑州市住宅销售情况整体欠佳。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10月,郑州全市商品住宅销售13926套,销售面积157.58万平方米,同别下降48.8%和43%,环别下降25.3%、26.8%。
略有不同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郑州外,近期海口、昆明都颁布了相关租房落户的政策,各地对租房落户政策规定略有不同。
有的地区要求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以海口市为例,11月27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外称,租房居住在海口的省内外户籍居民可落户,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海南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海口城镇社区落户。
有的地区允许将户口登记在所租赁房屋。以云南省为例,11月22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规定租房人在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的同意后,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所租赁房屋。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租房落户举措对二手房租赁市场是直接利好。
“抢人大战”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19年前11个月全国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的发布次数高达554次,同比2018年同期的425次,上涨幅度高达30%。这些密集发布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人才购房相关政策、公积金政策、市场乱象监管政策等方面。
其中,2019年全国已经有超过160个城市发布了各种人才政策,与2018年同期相比上涨超过40%,各地“抢人政策”愈演愈烈。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购房补贴、租赁租房等政策,对于人才吸引影响较大。
对于有落户需求的人来说,面对多地逐渐放宽的落户政策,选择范围明显加大,城市之间的竞争也因此愈发激烈,并导致落户门槛逐步走低。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人口流动的背后是资本的流动,人口不仅自身带来资本,同时也在吸引资本流动。预计更多城市会加入“抢人大战”中,城市人口争夺战刚刚开始,远未结束。
根据58同城招聘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19年前三季度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依然是求职首选城市,同比去年各城市求职活跃度均有所上升。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额度郑州市公积金政策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1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冲上了热搜第一。在热搜下的评论区,网友们纷纷点赞支持,称该建议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委员提出建议后,郑州一市民称自己家的房子至少有152万元用在了公摊面积上。那么,公摊面积为何备受争议,是否应该取消?
买房公摊面积花152万多元 市民质疑公摊面积的合理性
据了解,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实际上,香港已于9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在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各方多年的争论。
在郑州,有市民买房为公摊面积甚至花费152万元,更有市民购买的房产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
“我们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为‘公摊面积’买单?”郑州市民张敏(化名)今年2月以总价618万多元购买了郑州一处住宅,房本显示,她所购房产建筑面积为181.25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为136.6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4.65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达到了24.6%。按照其购房单价340元/平方米算,公摊面积费用达到1522431.05元。
郑州的王先生同样困惑,他今年以总价9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73.17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套内面积为52.2平方米,公摊面积为20.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一个房子接近三分之一都是公摊面积,这到底是咋算的?”
多数楼盘默认“额外购买公摊面积”
一般来说,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走访郑州多个楼盘发现,市民们在购买郑州市域内楼盘时,会被自动默认为“额外购买公摊面积”,且不同小区的公摊面积比也不尽相同,有的小区甚至出现“一楼一个公摊比例”的情况。
“事实上,‘同小区不同公摊比例’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郑州某地产集团的工作人员赵兰(化名)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据赵兰介绍,以其工作的地产集团在东三环某楼盘为例,该小区共有17栋住宅,由于不同楼栋的梯户比或该楼栋所处于小区位置的不同,甚至是户型不同,最终所造成的“公摊比例”不尽相同。
“事实上,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在地价相同的情况下,自然也要考虑到成本的问题,梯户比越大,住起来越舒服,同时开发商的成本越高。”赵兰说。
公摊面积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对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现象进行了批评。洪洋指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
为此,洪洋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次政协委员关注公摊面积的问题,从保护业主权益的角度来看值得肯定,也说明公摊面积的问题是业主普遍关注的问题。其次,他也建议公众客观理解此类提案的内容。
“此类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从社区高质量发展以及购房交易公平透明等角度出发,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3月9日,严跃进接受访时表示,公摊面积的界定、公摊面积的成本和收益、此类问题后续解决的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更好研究和处理此类问题。
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
“还有一种顾虑也是需要考虑的,可能取消了公摊面积的概念,其他成本又增加起来了。”严跃进表示,改革的同时还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的现象。
严跃进认为,关键其实是关于公摊面积的确定和定价的问题,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应该如何调整,若是此类政策调整成本很高,如何优化目前的政策,这都是当前需要考虑的,“政策调整是一方面,政策调整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内容。”
严跃进介绍,常规来说,公摊面积大概是12%,即得房率大概是88%。总体上,大城市购房压力大,公摊面积会更小,但小城市有的会更大。
“类似情况也确实需要一步步去改进,公摊的制度也是在过去摸滚爬打的过程中制定的。”严跃进说,从规范的角度看,公摊面积确实需要去论证,从物权法等角度去科学论证、规范操作。
是否取消公摊面积,郑州市房管局曾回复5点意见
2019年,郑州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就曾提出“关于郑州市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的提案,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当年7月份给出了具体的回复。
在回复中,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从房地产市场实际考虑,具体说明了按套内面积计价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与目前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之间衔接问题。回复中表示,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中,房屋建筑面积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若因为改变商品房销售方式而跟着改变整个房地产管理体系,既得不偿失,还可能因此产生巨大的阻力,使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房屋,共有分摊面积不再作为计算房屋售价的依据,可能导致开发企业为节约成本而在共有面积上不投入或少投入。
三是购房者在共有分摊面积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保证问题。
四是房屋单价“虚高”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以商品房总售价不变为前提的。因此,与按建筑面积计价相比,必然产生商品房单价表面上浮的现象。
五是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合法性问题。为保证按套内面积计价顺利推行,需要以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合法性,强制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2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今年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围绕着人们群众的住房话题,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已经提出了多项具体方案,不少建议都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共鸣,频频登上热搜榜。
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冲上热搜第一
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洪洋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另一个关于住房的两会焦点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张建明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围绕商品房预售制度提交了相关建议提案。
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认为,可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直至过渡为现房销售;同时调整购房款付款方式,由购房人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后支付尾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这是他连续5年提交相关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同样主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张建明。张建明表示,目前以期房形式交易的预售制,对于购房人显失公平,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矛盾激化的根源,一定程度伤及民生。
“租购同权”备受关注
另外还有多名代表委员将关注目光放在了住房租赁市场上。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加快落实“租购同权”,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相关权益。大城市新市民房屋租金占到收入30%-50%,建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不超过5%,让新市民和年轻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姚劲波认为,如果能实现租的房子和买的房子是同样权利的话,相信年轻人的焦虑也会少很多,很多人会真正实现房住不炒,大家能够真正把租房作为买房的一个长期替代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也建议坚持租购并举,保障租房群体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推动住房模式由“购”向“租购并举”转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提出四大建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加强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文爱华认为,应加速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出台,构建全面的网签备案制度。
在推进租赁赋权方面,他建议推进租赁赋权的整体性治理,在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实现租购同权以及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赋权。在支持鼓励机构化长租房方面,文爱华认为,可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方面,文爱华建议,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发展长租房租赁和租赁企业。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3“花了100平方米的钱,却只买到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公摊面积曾广受购房者诟病,今年两会期间,“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再度登上热搜,有政协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
什么是公摊面积?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是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那么,什么是公摊面积呢?通俗来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但是,洪洋提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在洪洋看来,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为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住建部曾提“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其实,对取消公摊面积的讨论近几年一直未曾间断。上一次引发热议的时候是2019年。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
权威专家在新华社访中解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
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住建部曾于当年的9月10日再次发布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但在第二次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按照住建部于2021年11月22日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09号(城乡建设类00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的表述,住建部正在编制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
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
对于大众而言,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对房价造成影响也是讨论的热点之一。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无论是公摊面积计价还是套内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只是计价方式有所改变,对总房价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公摊对房价的影响实乃无稽之谈,公摊对房价无任何影响。因为购买的不动产,本身就由专有和共有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组成,一边儿轻了,一边自然就重了。
另外,大家买房,购买的不只是室内居住,还有由公摊部分支撑的'社区服务。过去的筒子楼得房率(套内面积占比)很高,但配套设施少、公共服务差。现在的高层得房率低(70%-80%),但有高速电梯,有物业管理,光通风也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议题,应该说值得关注,体现了对购房者或业主降低成本、规范小区运作的导向。但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公摊成本,成本不消化,开发商也还是算到房价上。
严跃进认为,若简单取消掉,公摊面积如何管理还是一个问题。其认为,后期可以建议一些小区或房企主动申报,未来房企若是资金实力强,那么完全可以把公摊面积给取消。比如公摊面积的成本让房企自己来承担,这样房企可以多考虑增值收益等。类似过程需要和业主多协商、多论证,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公摊取舍意见的公约数。
取消公摊面积会不会让买过房的人资产缩水?
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指出,目前,中国的住房自有率其实非常高,虽然大家对房价过高一直诟病不已,但实际上大部分人都是处于有房的状态。公摊面积并不会让已经买房的人资产缩水。
江瀚表示,因为无论是公摊面积还是套内使用面积,这两个面积计算只是对房地产的单价产生影响,对房地产的总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举例来说,设原来100平方米的房子售价在400万元,每平方米的单价大概是4万元左右,但是实际上这个房子的使用面积只有70平方米,那么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房子总价值的总价其实变化不大,但是每平方米的单价将会进行一定的变化,也就是折合成每平方米售价约5.7万元,所以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实际财富。
取消公摊面积对谁影响最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指出,是否以套内计价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张大伟称,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对于购房者而言,张大伟称,套内面积计价影响最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取消公摊面积有没有必要?
《半月谈》公布的评论文章指出,面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有一种声音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势必提高套内单价,房屋总价可能相差无几,只是换汤不换药,故而没有调整的必要。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对于购房者来说,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这更关乎公平。
该文章指出,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从宏观角度而言,这可以使房地产市场统计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群众现阶段的居住条件,更敏锐地揭示市场行情变化,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当然,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在过渡阶段,相关部门可在明确公摊面积范围、标准上下功夫,实现源头治理,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封堵漏洞。
郑州公积金额度
郑州公积金额度是: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或上笔公积金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
3、在市区内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条件,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条件,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的,最高限额统一为40万元。
4、具体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夫妻缴存情况认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院批准。
郑州公积金最新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起,郑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执行新的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郑州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郑州市公积金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金额为60万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期限和比例确定单笔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期限和比例确定单笔金额。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金额。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郑州市公积金政策2021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的缴存时限以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限额。
通知还提出,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比例(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比例设定为70%;异地及其他情况最高比例设定为40%。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以下简称“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的缴存时限。
二、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限额。
三、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比例(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比例设定为70%;异地及其他情况最高比例设定为40%。
四、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五、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办理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积极参与公积金政策的研讨,于2021年3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政策:首套住房最高70%
3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据悉,郑州拟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的缴存时限,同时,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限额。
比例方面,郑州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比例(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比例设定为70%;异地及其他情况最高比例设定为40%。
通知还提出,郑州将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郑州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6652套
日前,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全省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共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36个,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
其中,共涉及郑州6652套,开封1套,洛阳35206套,鹤壁2926套,新乡6941套,焦作199套,濮阳8962套,许昌5565套,漯河1100套,南阳13896套,商丘8732套,信阳2192套,周口2120套,驻马店17022套,滑县1090套,长垣5472套。
2021年郑州住房保障重点目标出炉
3月11日,2021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今年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聚焦房地产市场调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攻坚化解、房地产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今年该局主要预期目标任务是:全市棚户区新开工1.5万套,基本建成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000套。全市筹集各类租赁住房1万套(间),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50家。全市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2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2020年中央补助项目,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
三四线城市新房找房热度上涨
《2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2月全国重点监测67城新房在线均价16392元/m2,环比下跌0.08%,其中有35城新房在线均价环比上涨;二手房在线挂牌均价16011元/m2,环比上涨0.93%,全国67城中有60城二手房挂牌均价出现环比上涨情形;购房者信心指数持续上涨,2月达到117.5,环比上涨7.7%;经纪人信心指数为113.7,环比上涨1.8%。
调查显示,2月67城新房在线均价为16392元/m2。主力城市中北京、上海新房在线均价接近,分别为46866元/m2、47704元/m2,深圳新房在线均价为44280元/m2,广州新房在线均价为29291元/m2,与杭州29145元/m2相差不大。南京新房在线均价也在2万元/m2水平之上。城市房价环比涨幅TOP5的城市分别为南宁、长春、厦门、昆明和扬州。
工作报告定调楼市
今年的工作报告中,针对房地产领域重点工作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重申房住不炒“今年工作报告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内容相当丰富,房住不炒,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以及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这些内容过去一直强调,这次写入报告,可以理解为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规范长租房市场
今年的工作报告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目前长租房市场发展遇到一些瓶颈,房源供给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亟待解决。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表示,目前国内长租房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长租公寓运营方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资金链断裂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租客权益受损。
郑州市公积金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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